教学部和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教学各环节的教学质量,不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2017年9月,学校评建办公室牵头,在与教学部多次商讨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正在执行的相关文件和标准,出台了《重庆文理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校评建〔2017〕24号)。根据学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相关安排,需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现面向教学部和各二级学院征求修改意见。
请相关单位在组织本部门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研讨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各环节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3月30日(第4周星期五)下午5:00点前将修改意见和学习讨论会议记录复印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恪勤楼407室,修改意见电子版传673101387@qq.com。联系人:苟本富,电话:49891853。
特此通知
重庆文理学院评建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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