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5个子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委组〔2013〕2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四批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申报人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或突出专业水准;
4.年龄一般在35岁及以下(198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有一定社会影响;在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或者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1.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在SCI、E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自然科学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论文;
(3)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参加市级以上机构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高质量研究成果;
(3)成果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二、支持措施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周期为3年,经专家考核评估,对成果突出、培养前途大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可连续支持2个周期。入选人才按自然科学研究领域45万元/3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30万元/3年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三、申报要求
(一)已经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重点人才专项,以及入选市级“两江学者”“特支计划”“鸿雁计划”“百人计划”等重大人才专项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四批人选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严格按照人选标准和程序审核把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三)请申报人选于11月19日前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http://emis.ciat.cq.cn),客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四)请各单位在申报一览表上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报专技科(恪勤楼315),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enshichu314@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星 49891713
教工部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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